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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07年福建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6-12-18 //echo ;?> 来源:招生就业办点击:
关于2007年福建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“科教兴省”战略,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,2007年我省高等学校继续开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招收高职新生(以下简称高职单招)工作。
一、 招生对象
高职单招对象为具有福建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(普通中专、职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成人中专、技工学校)应、往届毕业生。
二、 报名时间、办法
1、 报名时间为:
2、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考生所在学校统一报名(学校招生就业办)。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户口证明、身份证以及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的县(市、区)高招办报名。(注: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不能兼报普通高考!)
三、 政审、体检及考生报考材料管理
高职单招考生的政审、体检办法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。应届中职毕业生政审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,往届中职毕业生政审工作由考生所在地的街道(乡、镇)或工作单位负责。考生体检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县(市、区)招生委员会会同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实施。考生报考资料包括:报名表及应届毕业生学校学历证明、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。
四、 考试科目和时间
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参加省教育厅单独组织命题的“3+1”的考试。“3”为三门文化课,考试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,每门文化课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;“1”为一门专业基础知识(按高职专业属性分为13类),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。考试时间为
五、 咨询电话:0591-83573573
招生就业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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